释义 |
律师解答: 电动车交通违章处理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同时,若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处理该交通违章。对于并非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该交通违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