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拆迁,男方把户口迁到女方,可以分到房子吗? |
释义 | 离婚后男方房屋为男方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夫妻可约定婚前、婚姻期间财产归属,约定应书面明确。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货币补偿通过评估机构给予补偿金额,产权置换可按价值或面积标准置换房屋产权。结合型补偿是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房价虚高等问题。 法律分析 离婚后男方的房屋应为男方一方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3、结合型补偿(1)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2)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后男方的房屋属于男方一方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对于拆迁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或结合型补偿的方式。结合型补偿是指既给予货币补偿又进行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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