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烟草零售许可证怎么办 |
释义 |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首先要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书面办证申请,并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二)然后申请人还要将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提交给该部门。 (三)当然还要提交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经营场所合法的书面资料,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工商开业的登记表。然后该部门就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核。 (四)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要进行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还需提交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对于审核通过的,该部门就会颁发许可证,需要在规定时间去领取就好了。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人所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单独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其所属法人单位应当向相关的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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