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房产分割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婚后房产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离婚分割时,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