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在上海交社保退休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领取养老金: 1、注销社保关系:在退休前,需要向原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或社保部门申请注销社保关系; 2、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在注销社保关系之后,需要向原工作单位的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将社保关系转移至您的户籍所在地或者选择在上海参保的社保机构,确保您能够在户籍所在地或上海领取养老金; 3、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在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之后,需要向当地社保局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养老金领取,具体的申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了解。 退休金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养老金申领标准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退休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建议您在缴纳社保时,保留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日后申领养老金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