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吗 |
释义 | 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对无主物,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按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从其规定。 对于无主物的认定,需要经过谨慎的辨别。一般说来,凡是在垃圾桶内的物品都可以视为无主物。若丢弃后又捡回,可以视为对物品重新主张权利。但是,若想捡回的时候,物品已经被别人拿走并使用,自己就失去了所有权。 一、房屋所有人的权利有哪些? 房屋所有人拥有的权利有以下这些:1、占有权占有权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2、使用权使用权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收益权收益权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4、处分权处分权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遗弃物品是否有权要回 遗弃物品后原物主丧失所有权,物品为无主物,后被人拾得后基于先占拾得人成为所有人,原物主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双方各自需要举证证明,如拾得人能证明物品确为遗弃物(例如在垃圾堆里拾得或原物主明确要丢弃等)则获得所有权,如原物主能证明该物品为遗失物(是其无意中随其他物品扔掉的遗失物)则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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