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征用土地需要村民同意吗? |
释义 | 集体土地征用需征得三分之二村民同意。根据《土地管理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工商业经营性用途,土地所有权人可通过出让、出租方式转让,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分析 集体土地征用需要征得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才能征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征用政策:村民参与与权益保障 农村土地征用政策是指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的管理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征用土地需要经过村民的参与和同意,并且要保障村民的权益。在征用过程中,村民有权参与征地协商、签订协议,并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安居。政府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程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杜绝强制征用、低价征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政府还应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征地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通过村民的参与和权益保障,农村土地征用政策能够更好地平衡国家发展和农民利益,实现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农村土地征用政策应充分尊重村民权益,确保合法程序和公正补偿。政府应加强监督,杜绝违法行为,保障征地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通过村民参与和权益保障,实现国家发展与农民利益的平衡,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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