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签发机关会变吗 |
释义 | 不会,还是会显示由户籍地签发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一、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三、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全力推进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公安部两次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部署,先后派出12个督导组对改革措施落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把制度的顶层设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广泛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等实际情况,共设立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10838个,基本满足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求,其中北京、吉林、上海、安徽、福建、广东等省市在所有派出所均设立了异地受理点。 全面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机制。各地改革了居民身份证原有办理流程,突破了地域限制,密切了相互间协同配合,普遍建立了“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工作机制。 目前,共有3700多个县级公安机关可签发异地受理、本地户籍的居民身份证,全国39个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所)均已具备制作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条件。 建设完善多个信息系统提供支撑保障。公安部加快推进人口信息管理技术创新,先后建成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系统和包括多种民族文字版本的异地制证系统。 同时,在部署各地梳理汇集丢失、被盗及过期居民身份证数据信息的基础上,建成了全国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既有效防止了冒领、冒用身份证等问题的发生,也为全国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用证部门及单位开展身份信息核查提供了支撑。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在已实现省内异地办理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均已开展对其他各省区市身份证的异地办理工作,累计异地办理身份证近500万张。 公安部表示,到2017年7月,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届时无论在哪里,群众都能轻松享受到这种异地办理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手续。 第十一条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网上查身份证信息,显示的发证地和身份证上面的不同,是因为网上查到的其实是公民出生地,是身份证号前六位代表的地址。 公民在出生时,就已确定了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前六位数字是地址码,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而公民在户口迁移后,身份证发证机关会改变,身份证号不变因此信息可能会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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