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地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