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在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中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条 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第三条 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