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教育整顿基本原则是“四个坚持”: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全面从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进行集中教育整顿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明确政策界限。教育整顿活动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要明确领导责任,强调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各负其责,政工纪检监察法制部门组织协调,各警种、各部门结合实际具体落实。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一级为一级作出表率。以派出所、刑警队、巡警队和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为重点,分期分批对科股所队长等基层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进行轮训和集中教育。上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的督促检查,随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执法检查和教育整顿要坚持重在教育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