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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退股没人收购怎么办
释义
    可以要求解算公司。股东转让自己持有的股权,分对内与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是转让给其他股东方,对外转让意即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其他股东方以及第三人都不愿意受让所持股份,此种情形下如果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符合前述情形,可以尝试要求解散公司。
    一、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有哪些
    股东退出公司的有效方法如下:
    1、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在不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另一个股东。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
    2、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使公司存在;
    3、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在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股东表决时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当公司董事长期发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时,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经营管理出现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二、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应当如何处理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公司解散: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是公司主动解散,第(四)项为行政处理解散,第(五)项为司法强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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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3: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