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该如何分立? |
释义 | 公司分立首先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分立的决议,并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立后的公司对于原来的债务原则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进行合并需要进行清算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分立债权人向谁要债?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要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担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担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谁索要债务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全部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应该分割财产和债务。但无论公司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承担债权人的连带债务偿还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何公司索要债权。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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