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税务核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分公司由总公司申请设立,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这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同一地区的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的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具发票资格。成立外地分公司,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者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并申请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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