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有照房屋货币补偿: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采取协商途径尽快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是处理生产经营用房屋拆迁中的最好办法。 2、无照房屋货币补偿: 生产营业用无照房屋与有照房屋属于同一建筑,且用途一致情况下,房屋评估时不做区分,只是注明该房屋中无照面积数值,供拆迁双方协议补偿价格。 3、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按照建筑净值予以补偿,即建筑成本×剩余期限/批准期限。如果该建筑属于生产经营用房屋的,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另行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第一款 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八百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为计户单位)。 第四十条 第三款 一次性支付每户安置补助费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