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四、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五、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一、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二、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如何办 可以诉讼至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在有证据(借条)能够证明对方是债务人并且该债务已到清偿期,您可以依据法律对对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依据法律清偿债务。 另外,即使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只要能提供对方基本的个人信息、起诉证据和理由也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