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降工资合法吗? |
释义 | 公司降工资是不合法的。公司和劳动者都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的责任,公司降工资属于不按约定履行劳动合同的违约行为。并且未经员工同意的,降工资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该变更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的处理有以下: 1、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员工已经转正,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二、公司签劳动合同要注意的是: 1、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2、履行告知义务; 3、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先让劳动者签署,用人单位统一盖章; 4、办理入职手续; 5、办理用工手续。 总而言之,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劳动合同一经当事方签署生效,就不能随意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立即走人不干了,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变更,但工龄延续,可以有赔偿么 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时不一定要赔偿员工。 工作地点、工种等属于劳动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工种等的,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更合同,合同继续履行; 不能达成一致的,公司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不经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救灾、抢险等临时性紧急情况除外),公司因此解除合同或者给予处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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