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免责条款需具体分析,不影响其他疾病理赔。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 免责条款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对于保险人不承担某些风险责任的条款。对于血糖高是否属于免责条款,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在购买保险时事先知悉并且在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就属于有效免责条款。 但是,如果血糖高的情况是在购买保险之后才出现的,那么就不属于免责条款的范畴。此时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因血糖高导致的损失,无法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理赔。 在未来,如果出现其他疾病需要理赔,需要具体考虑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不能随意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理赔,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在承担保险责任时,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以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方式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不得剥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血糖高是否免责条款需要具体分析,但是对于其他疾病的理赔,保险公司无法以免责条款为由拒绝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