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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沿江高铁开工建设进展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沿江高铁各项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铁四院在该市境内的定测及钻探工作已全部完成。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过境天门市约40公里,经过卢市、杨林、竟陵、石家河、佛子山5个乡镇办事处,车站拟选在杨林街道办事处王施村附近。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项目,是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确保年内开工建设的6个重大铁路项目之一。天门市正按照相关部署,倒排工期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对涉及沿江高铁项目的事项,按照“能开则开、能快则快、能早则早、能多则多”的原则,积极协助设计单位尽早完成。目前,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已基本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十三条 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三十四条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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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20: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