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
释义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刑罚判定取决于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如对患者生命和健康不关心、违反操作规程、不改正错误处理等,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即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包括行为人的过失、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具备相应资格。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他人死亡可能被判除医疗事故致死罪。 法律分析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 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 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 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 (二)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所说的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所以医疗事故如果导致他人死亡,那么要看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是怎样的,如果他是医务人员,那么在明知不应该违规操作的情况下,还违规操作,或者是经过了他人劝告不听。反正因为自己的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了他人的死亡,这种情况就是很有可能会被判除医疗事故致死罪的。 结语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若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如对患者生命和健康漠不关心、违反操作规程等。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包括行为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危害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等。因此,医务人员在明知不应该违规操作的情况下,且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他人死亡,可能会被判处医疗事故致死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 罚 则 第五十九条 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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