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时,抵押担保的问题应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抵押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发生纠纷,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调解或者诉讼解决。如果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抵押,抵押权人可以依据抵押物处置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取得抵押物的收益,但是需要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抵押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抵押物不能够实现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约定取得抵押物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处理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 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权人应当按照约定优先受偿。抵押物竞价或者变卖后有余款的,优先用于清偿已受偿还款项的抵押权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第六十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抵押合同约定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记载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