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强险可以赔偿吗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可以赔偿。具体如下: (1)赔偿不能超过赔偿限额; (2)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3)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的保险限制有什么 1、保险对象。赔偿对象是对受害人的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予以赔偿;本车车上人员及被保险人的受伤和财产受损不能得到赔偿,交通事故发生的瞬间,只要不在车上受伤,同样可以取得赔偿; 2、保险时效。交强险的赔偿时效为两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一般操作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开始计算;这里要注意区分人身伤害的;人身伤害时效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