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死者之前全部去世,没有合法继承人,则死者的遗产归所属单位或国家所有。如果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在死者死后去世,可以进行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手续。 法律分析 (1)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全部在死者之前故去,那么就是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这样情况下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2)如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过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 拓展延伸 遗产分配:当第一和第二继承人缺席时的法律处理 当第一和第二继承人在遗产分配中缺席时,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将根据继承顺序进行分配。首先,法院将寻找其他合法继承人,如第三继承人或其他亲属。如果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则遗产可能会根据遗嘱中的指示进行分配,或者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可能会将遗产归入公共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任命一位专业人士,如遗产管理人,来处理遗产的分配和管理。确保在处理遗产时遵循适用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遗产分配。 结语 在没有合法序列继承人的情况下,死者遗产可能归属于其生前所属的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如果第一和第二继承人在死者去世后也过世,可以考虑办理代位继承或转继承手续来确定继承份额。根据法律规定,当第一和第二继承人缺席时,法院将寻找其他合法继承人,并根据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如果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遗产可能会根据遗嘱或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甚至可能归入公共财产。为确保公正和合法的遗产分配,法院可能会指定专业人士如遗产管理人来处理遗产的分配和管理,并确保遵守适用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