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与交警大队关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交通管理局下级单位为交警队,是管理交警队的机构。交通管理局是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管理和交通有关的事情,例如:公路建设维护,车辆登记管理,驾驶人员培训登记等等。交警队是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保障交通的暴力执法机关,对车辆违法,驾驶员违法进行处罚的部门。 2.交警属于交通管理局,所以交警队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他肯定是要听交通管理局的指挥和政策,交通管理局将公安局下达的指令,分派给各地的交警支队。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四条 对受到处分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延期晋升、降低或者取消警衔。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