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交易方便,入住周期短,基本配套设施齐全,现金受到很多的人的青睐,但是,涉及到权属、资金交付等情况,依旧是伴有很大的风险性的。 产权风险 1、房主为假业主这类风险在签约的时候要查看签约人提供的证件上的名字和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否为同一人,鉴于现今科技发达,造假技术炉火纯青,所以签约前要求前往建委查询。 2、房子为多人共有,卖方未经全部共有人一致同意就出售这类风险的防范是在签约时查看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有多个产权人的必须要求全部权利人到场,如不能到场需提供同意出售证明及手写委托书。 3、房子有贷款尚未还清,业主需要用买房的钱去解抵押的这类风险购房者要记住一点:不同意业主用你的钱去还房贷,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同意业主使用买家的钱去还贷。很多纠纷都会在这里出现。 4、房子被法院依法查封的签约前需协同业主到建委去查档,如果交易之前查封的建委会有备档。如果担心签约完成后,过户之前被查封的,在合同里应该写清楚,如果遇到法院查封,经纪公司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5、不符合转让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有些房子是不能转让的,如5年内的经济适用房、军产房等。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 审查产权时,应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1、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购房者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 2、军产房、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