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的合法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根据公司解散是否属于自愿,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任意解散事由;另一类是强制解散事由。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 公司法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4)因破产而解散。 一、什么情况下公司需要清算 公司的清算,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公司除了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以及因破产解散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到期公司还有债务可以解散吗? 公司还有债务可以解散。公司法定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公司。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人民法院依股东申请予以解散。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予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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