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济宁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条件是什么 1.人员、业绩和人员结构条件符合对应申请资质对应要求 2.企业拥有材料、土工等工程试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有建立工地试验室的条件。 3.企业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 4.企业作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当事人,已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无责任,或者虽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实施已满1年。 5.企业信誉良好。 二、济宁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流程怎么走 1、受理: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核:按照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管理规定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打印发放资质证书。 4、办结:制证出证。 三、济宁市水运机电工程专项资质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节选) 第三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监理业务。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水运工程专业甲级、乙级、丙级监理资质,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的行政许可工作。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水运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认定、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