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一定要婚前检查吗 |
释义 | 我国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结婚前必须进行婚前检查。根据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结婚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4.当事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必须用户口本吗 结婚必须要用户口本。男女双方想确立婚姻关系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在领取结婚前,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无法提供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不予办理,并且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找到户口簿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将结婚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找不到户口簿的,可以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去户口登记机关补领新的户口簿,然后再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不在两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领证嘛 不可以,双方户口不在本地的不可以领取结婚证。 需要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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