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度危险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即便实施者尽可能谨慎,也要承担因活动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是一种特殊的法定责任。该责任通常适用于那些在正常使用时,无论谁去使用,都有可能对他人产生非常严重、不可避免损害的危险物或危险活动。例如,火药、核能、高空作业等。无过错责任意味着实施者在实施危险活动时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保持安全,但仍然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其他情况下的过错责任不同,这里并不需要证明实施者存在过错。这种责任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危险活动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潜在损害。同时,该责任制度也能够促进企业更加审慎地决策和管理危险活动。 高度危险责任适用于哪些情况?高度危险责任通常适用于那些无论谁去使用,都有可能对他人产生非常严重、不可避免损害的危险物或危险活动。例如,核能、火药、高空作业等。 高度危险责任适用于那些无论实施者在实施时多么谨慎,都可能对他人产生非常严重、不可避免损害的危险物或危险活动。该责任制度的目的在于防止危险活动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潜在损害,并倡导企业更加审慎地决策和管理危险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从事高度危险活动或者使用高度危险物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