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荆州市生育保险条例》、《荆州市医疗保险条例》等规定,荆州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70%至90%不等,具体比例取决于医疗费用的种类和报销的等级。例如,在住院治疗方面,城居民的报销比例一般为80%至90%,而农村居民的报销比例则为70%至80%。除了住院治疗外,门诊治疗方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在基本医保范围内的专科门诊、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和50%,而在基本医保范围外的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费用则不予报销。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档次的医保政策差别较大,除基本医保外,还有商业医保、补充医保等不同的医疗保险种类。在具体报销比例和个人支付比例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荆州市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医疗保险实行医疗费用三级支付制度。职工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平均支付比例为40%;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平均支付比例为20%;其他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平均支付比例为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