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下午二点开庭可能会审理两三个小时、或者是三四个小时。但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都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通知的时间为准,工作时间一般是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至6点,具体开庭的时间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会送达传票给当事人的。如果案件较多,周六周日也有可能安排。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