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原则上社保的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取出来。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如果有重复缴纳、退休时未交够15年、未到退休年龄去世情形的,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取出来。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1、如果是储蓄资金,以及申请的失业补贴、生育津贴这些,是可以直接在银行渠道中支取出来的。 2、如果是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般是只能医疗报销使用,或者购买药品等医疗相关东西,另外还可以购买商业保险,但基本上不能支取。 3、如果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般只能在退休后领取,除非投保人死亡或者移民等意外情况,才能把个人养老保险余额取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