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丙类药物赔偿主体是谁? |
释义 | 交通事故中丙类药物赔偿主体是保险公司,丙类药品不在理赔范围内。车祸受伤对方不赔偿可提起民事诉讼,需满足条件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肇事司机可能不愿垫付医疗费用,但抢救、治疗伤者是首要任务。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中丙类药物赔偿主体是谁? 丙类药物赔偿主体一般是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是和社保一样的,符合当地社保报销的药品,保险公司也给报,如果药品是有部分自付的,保险公司会扣除自付的部分,如果是全自费的,保险对该品种不予报销。甲类药品100%地赔;乙类药品90%地赔;丙类药品是不在理赔范围之内的。这里的丙类药品指的是多为保健药品,新出的药品,根据国家医保政策此类药品是不予报销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负全责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车祸撞伤人对方不赔怎么办? 车祸受伤对方不赔偿,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要求对方赔偿的诉讼请求。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员受伤,抢救、治疗伤者肯定是此时事故首当其冲应当进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机会考虑,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多少责任,而此时交警部门还没有做出责任划分,所以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或者只垫付少量的抢救费用。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丙类药物的赔偿主体通常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负全责的当事人承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果车祸对方不赔偿,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起诉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请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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