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回户籍报考工作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 (一)考生提交申请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4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过期不予办理。 (二)学校初审上报 各初中校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后,于5月14日将申请表汇总,报本区中招办。 (三)学籍区审核 学籍所在区中招办对学校汇总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 于5月17日8:30-12:00将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的基本信息汇总,通过中招业务信息系统办理信息交换。 (四)考生办理确认及报考手续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18日8:30-12:00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二、关于考试和招生的规定 (一)回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和体育现场考试。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在户籍区进行。 (二)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户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户籍管理工作。居民出生地、定居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统称户籍登记机关),负责居民户籍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房产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登记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