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条件如下: 1、偷越国(边)境,具有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等立为重大案件。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5、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 1、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2、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3、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4、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5、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