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越国境罪3次是往返还是单程 |
释义 | 偷越国境罪的主旨:偷越国境3次及以上将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包括多次偷越、施暴、重大影响等。定罪证据需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且排除合理怀疑。涉嫌偷越国境罪可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判刑可能性、社会危险性、疾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继续侦查等。涉嫌偷越国境罪委托辩护律师费用与工作时间、难易程度、律师能力、委托人承受能力、风险责任、信誉水平和成本支出等因素相关。 法律分析 一、偷越国境罪3次是往返还是单程? 偷越国境罪3次是指单程,“出”算一次,“入”算一次,在我国,偷越国境3次以上要追究刑事责任。偷越国境罪的立案标准是: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偷越国境罪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涉嫌偷越国境罪存在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四、涉嫌偷越国境罪委托辩护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涉嫌偷越国境罪委托辩护律师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越国境罪3次以上将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出和入均算一次。定罪证据需符合事实证明、法定程序查证属实、排除合理怀疑的要求。涉嫌偷越国境罪的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能性不大、疾病、妇女怀孕或哺乳、羁押期限届满且需要继续侦查等。涉嫌偷越国境罪委托辩护律师费用不是法定的,与工作时间、案件难易程度、律师能力、委托人经济情况、风险责任、律师信誉和成本支出等因素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章 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五十一条 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业务代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报告入境、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抵达、离开口岸的时间和停留地点,如实申报员工、旅客、货物或者物品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章 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入境;已经驶离口岸的,可以责令返回: (一)离开、抵达口岸时,未经查验准许擅自出境入境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出境入境口岸的; (三)涉嫌载有不准出境入境人员,需要查验核实的; (四)涉嫌载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物品,需要查验核实的; (五)拒绝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管理的其他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消失后,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有关交通运输工具应当立即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章 交通运输工具出境入境边防检查 第五十条 出境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离开、抵达口岸时,应当接受边防检查。对交通运输工具的入境边防检查,在其最先抵达的口岸进行;对交通运输工具的出境边防检查,在其最后离开的口岸进行。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有关主管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 出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自出境检查后至出境前,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自入境后至入境检查前,未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按照规定程序许可,不得上下人员、装卸货物或者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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