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省家庭优待金发放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法律依据: 《安徽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办法》 第四条 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第五条 征集到驻西藏部队的义务兵,优待金按当年规定的发放渠道和标准,增发1倍以上,其他高原条件兵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 提前退役的义务兵,按照其实际服役年限进行优待;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发放。 第七条 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可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由各市、县(市、区)确定,所需经费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解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