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恤金丧葬费二婚怎么领取的 |
释义 | 抚恤金丧葬费二婚领取的方式: 1、按照谁支付谁所有的原则,如果单位给的丧葬费超过实际花费,则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在第一顺序人之间分配; 2、目前丧葬费的标准是职工生前六个月的工资;二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去世的,应当由实际承担丧葬费用的一方占有。 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某一亲属或继承人支付的丧葬费可以从单位给付的丧葬费中扣除,但不足部分不应从抚恤金中扣除,而是与其他继承人或近亲属共同分担。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同抚恤金一起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丧葬费的发放应本着谁支付谁所有的原则予以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综上所述,二婚家庭中夫妻一方去世的,单位会按照其平均月工资的六倍支付一笔丧葬费,用于办理丧事之用。丧葬费不是遗产,应该将其分配给实际承担丧葬费用的亲属。有剩余的,则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在配偶、子女及父母之间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