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已婚可以办结婚证吗 |
释义 | 可以。户口已婚可以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本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的书面申明。 一、离婚后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材料。 特别提醒您注意的以下两点: 1、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需要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2、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离婚证等材料。 二、民法典规定军婚结婚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户口证明(非军人方)、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三、结婚证丢了可以起诉离婚吗?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 1、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的。 2、补领婚姻登记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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