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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物业公司的条件是怎样的
释义
    物业公司成立条件包括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必要管理人员等。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
    注册物业公司的所需材料
    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4、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
    5、验资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6、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7、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物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8、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12、机构设置框架图一张,每个级别框内需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首次申请提供);
    1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4、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一份(申请三级(暂定)资质可以不提供),2003年12月以后承接的住宅物业项目,须提供招投标备案表一份;
    15、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申请二级资质提供);
    16、除首次申请三级资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还须在北京市建设网上填报《北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
    资质申请
    申请成立物业公司办理资质
    (一)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申请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证明(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
    7、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二)申报程序
    提交有关材料—县房产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准发证
    (三)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是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和对物业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组建和其他企业一样,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获得批准才能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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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7 14:4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