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诉讼流程怎么走 1、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 (6)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提出执行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该由谁承担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 先由原告缴纳,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起诉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由法院按照比例判决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