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市限行区域和限行时间是怎样的 |
释义 | 错峰限行: (一)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工作日的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时段。 一、错峰限行规则 (一)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三)下列车辆不受错峰限行限制。 1.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二、违反限行规则会怎样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2、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3、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15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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