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于居住过程中人员的增减,重庆公租房管理局开展了换租流程,如一室换二室、二室换单间配套等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变更申请。 1、居住满6至12个月以上才可以办理换租(具体换租时间请以所在小区房管中心规定为准),并且只能同小区换租;如需要换地方请到申请点办理。 2、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3、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小区房管中心申请换租户型。 4、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