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天津清户六种情况 |
释义 | 一、挂靠户口企业倒闭、兼并后,员工下岗或者另谋职业查无下落联系不到的。 二、未在天津本市工作,但户口仍然挂在人才中介机构集体户内的。 三、干部、职工随迁亲属户口寄挂在单位集体户内的。 四、因工作原因、或个人原因离开原户口挂靠单位下落不明联系不到的。 五、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不履行户口管理职责,违规操作的。 六、高校毕业生毕业已超过2年,但户口仍在学校集体户口空挂的。 以上六种情况且下落不明联系不到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户口进行清理冻结。 回避的六种情形 回避的六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 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主要是分为四大类,其分别为: 1、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客体不符合条件; 3、主观上具有瑕疵使得遗嘱无效; 4、客观上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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