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后悔房子给对吗还能不能要回来?
释义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需证明另一方藏匿、转移、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专用财产,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离婚诉讼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投资收益、补贴和保险金等。养殖、种植业等无收益的财产应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后后悔了,房子是有可能要回来的。离婚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只有在另一方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有可能要回来。
    离婚后,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划分:
    (1)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 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 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8: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