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首先,当事人应该先到房产局进行补办申请,并开具证件丢失证明。之后,需要到报社登报声明证件的遗失,半年无异议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进行房产证的补办。这时房产部门会上门进行测绘,出具图纸,进行档案登记。最后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拿到房产证。 一、流程: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二、办理补证手续时应提交的文件: 1、房屋权变更登记证书; 2、补证书面申请; 3、声明原房产证作废的报纸; 4、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一式两份(登记部门提供,申请人确认);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必要材料。 地契证的补办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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