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上户口的时间是有限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出生之后一个月以内办理上户口的登记,孩子的父母在办理上户口的时候应该带上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到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但是在实际上,孩子上户口的时间可以稍微延迟,例如农村户口的新生儿可以在三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办理方式: 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办理新生儿户口授权委托书 办理新生儿户口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一般是新生儿父母) 身份证号码:523951******* 联系电话:138******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526951***** 联系电话:139***** 与委托人关系:*** 本人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婴儿姓名)落户的相关事宜。受托人在办理过程中出具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均得到我的允许,且合法有效。受托人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受托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呈报户口。出生婴儿出生一个月内或不超过12个月呈报出生登记且手续真实齐全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