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提起公诉的条件
释义
    提起公诉的条件如下: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4、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公诉权的本质是犯罪追诉权,公诉行为本质上是追诉犯罪的行为。公诉权具有两个方面的内涵,即实体意义上的公诉权,即犯罪侦查权;程序意义上的公诉权,即司法请求权,也就是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请求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的权力。这种司法请求权属于一种程序性权力。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以及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全面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要求给被告人予以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国家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专有职权,只有人民检察院才能代表国家对犯罪提起公诉,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人民检察院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后,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地位转变为刑事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1: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