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能补办吗? |
释义 | 房产证可以补办,流程为: 1、房屋产权人需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产权人及其单位盖章的补办申请书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到房产档案馆办理遗失登报证明; 3、持遗失声明到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公告,如果30日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即可以到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 4、业主在10日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应该怎么办? 可以选择一般正常流程补办,具体需要准备如下材料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签字、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土地上的企业是合法经营)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企业已经合法注册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明您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正式申请(原件1份)在结束语中载明:本单位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单位正式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土地证遗失证明材料--报纸原件1份;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要求在A4纸上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多页需盖骑缝章。此项工作在7个工作日完成,可到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此项工作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评议、评估论证,不收费。 也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这时候,您应该首先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持土地使用证证号和身份证到相应的报社刊登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然后持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农村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1、当发现房产证丢失后,我们应该尽快的补办,由房屋的产权人来写一份申请书,写明自己产权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产权人要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的单位盖章(产权人若无单位,由产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签字盖章)。 2、产权人要带着已经签字盖章之后的申请书来到各区县的房地局原来产权证的发放机关来办理相关具体事宜。由原来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当地额报刊上刊来登遗失声明。 3、声明已经见报之后,产权人要带着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也就是产权人)所书写的具结(其中内容包括:a、遗失的证件找到后要交回;b、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雹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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