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特殊情形并非一定能成为辩护的理由,而需具体分析。例如,紧急情况下为自保而采取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被允许。但在其他情形下,如因心理或情感原因导致的暴力行为,则无法成为辩护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行为可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法侵害人身权益时采取的为防止非法侵害而发生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过当防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特殊情形是否能够成为辩护的理由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而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行为可以被认可,但其他情形下无法成为辩护的理由。 |